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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2015年12月)

发布日期:2016-01-07 00:00:00 来源: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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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名称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名称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各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韶武)食药监药罚[2015]43

邓招群(武江区港优商行)销售假药案。

邓招群

 

 

销售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的进口药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1、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2、没收违法所得;3、并处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

自动履行2015.12.17

韶关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 12.04

 

2

(韶武)食药监食罚[2015]60

彭金陵(武江区油山乡下菜馆)经营不合格土榨花生油食品案。

彭金陵

 

 

经营不合格土榨花生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09年版)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罚款。

自动履行2015.12.02

韶关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12.02

 

3

(韶武)食药监药罚[2015]56

韦丽梅(武江区仁济堂药店)未经许可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案。

韦丽梅

 

 

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一次性使用输液器带针和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带针)经营活动。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1、没收违法所得;2、没收所查处的第三类医疗器械;3、并处罚款。

 

自动履行2015.12.17

韶关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12.03

 

4

(韶武)食药监药罚[2015]63

丘超明(武江区新百姓缘大药房)销售劣药案。

丘超明

 

 

销售经检验为不合格的中药饮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1、没收违法销售的中药饮片;2、没收违法所得;3、并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罚款1倍罚款。

自动履行2015.12.28

韶关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12.28

 

5

(韶武)食药监食罚[2015]58

韶关市武江区小康生活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的食品茶叶案。

韶关市武江区小康生活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叶永梅

经营经检验为不合格的铁观音茶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处货值金额1.5倍的罚款。

自动履行2015.12.31

韶关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12.31

 

6

(韶武)食药监食罚[2015]62

韶关市贝氏食品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食品案。

韶关市贝氏食品有限公司

 

贝勇锋

经营经检验为不合格食品的金三角蛋糕。

依据《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1.没收销售;2.并处货值金额二倍的罚款。

自动履行2015.12.31

韶关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12.31

 

7

(韶武)食药监食罚[2015]51

罗清明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案。

罗清明

 

 

无《药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药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1.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2.没收违法所得;3.并处罚款。

自动履行

分期缴付

韶关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11.18

 

8

(韶武)食药监食罚[2015]53

郑奕波(武江区和家超市)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

郑奕波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洋酒。

依据《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1、没收违法销售的假冒伪劣洋酒;2、并处违法商品货值金额等值的罚款。

 

 

韶关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12.17

 

9

(韶武)食药监食罚[2015]54

肖耀东(武江区东酒业)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

肖耀东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洋酒。

《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三款:1.没收违法销售的洋酒;2.并处罚款。

 

韶关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12.11

 

10

(韶武)食药监食罚[2015]57

赵利(武江区赵利悠悠食品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

赵利

 

 

经营超范围添加食品添加剂的食品蓝莓角。

依据《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1、没收销售收入;2、处违法商品货值金额等值的罚款。

自动履行2016.01.05

韶关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12.18

 

11

(韶武)食药监食罚[2015]59

广东东明股份有限公司广客隆鸿洲店销售不符合保障人生体健康的国家标准的食品案。

广东东明股份有限公司广客隆鸿洲店

 

利丽芳

销售不合格的食品茶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1.没收违法销售的产品;2.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等值的罚款;3.没收违法所得。

自动履行2016.01.04

韶关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12.31

 

12

(韶武)食药监食罚[2015]55

林俊武(韶关市武江区晋苑商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案。

林俊武

 

 

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洋酒

依据《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三款规定:1.没收违法销售的洋酒;2.并处罚款。

自动履行2015.12.17

韶关市武江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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